天津多个水产批发市场和社区农贸市场发现“注胶虾”销售。记者买了两批“注胶虾”样品,试图找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注入虾体内的“透明物质”为何物,但多家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都称“无法检测”,要有明确的检测项目和目的,才能做检测,否则“不知从何下手”。(昨日本报A03版)
曾被严厉打击整顿的“注胶虾”在最近一段时间卷土重来,而且非常猖獗,然而,在公众寻求“注胶虾”真相和索要“注胶虾”知情权面前,各个检测机构均称“无法检测”,笔者认为,“注胶虾”无法检测并非技术难题,而是食品监管的制度和职能部门的服务态度难题,有时不是无法检测,而是不愿意检测。
事实上,虾产品有没有注入明胶无需职能部门和专业检测机构通过高技术进行检测,消费者自己直接通过肉眼或者挤压虾体,就能发现有没有注入明胶等其他物质,这一点检测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更何况在虾产品中注入任何东西都属于掺假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工商部门应该介入查处。
然而,众多检测机构在拥有检测技术的条件下,均称“无法检测”,不是因为技术因素,而是因为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和职能部门的服务态度原因,根子在食品监管的多头管理体制与很多职能部门“有利争上,无利推让”的不负责态度。一方面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多头管理体制,处于九龙治水局面;另一方面,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习惯于坐办公室,养成了忽视群众利益的态度,习惯在上级部门要求和领导的批示下对食品进行安全检测,而无视广大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检测请求。从这个角度说,造成“注胶虾”横行与瘦肉精泛滥的原因一样,都是制度惹的祸。
一言以蔽之,要真正管住这只在水产品市场乱蹿的“注胶虾”,根本之策还在于真正走出食品安全监管的九龙治水困局,组合各个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能和资源,打造成一个对各类食品享有检测、惩处等职权于一身的监管部门。